伴随着物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企业融资需求的不断增长,中国金融仓储整个行业的业务量都在稳步发展。自2008年第一家金融仓储企业-浙江甬金仓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来,整个金融仓储行业十年来在金融仓储公司数量、动产融资额度、金融仓储业务品种等指标都有明显的增长。目前行业企业已超1000家,监管的动产融资额度已超5万亿元,已在钢铁、有色金属、农副食品、造纸、化工纺织、汽车等行业领域开发出仓单质押监管、动产质押监管等多业务品种。
尽管金融仓储业以成为中小微企业动产融资的重要服务渠道,但因发展历程较短,银行业及商界认可度还不足,整个行业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上海钢贸案和青岛港有色金属事件等都深刻折射出这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目前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
1、法制建设不完善:目前行业主要依靠合同法、担保方和物权法中的一些条款来作为业务纠纷的法律依据,尚未制定针对仓储业乃至金融仓储业的专一法律法规。比如,物权法确定存货可作为融资担保物,但未明确物权登记制度和物权公示备案系统平台,这种法制制度建设上的缺陷使得诸如仓单重复质押、伪造仓单等问题明显存在。比如,合同法未对质押物检验内在或表象验收作明确规定,使得仓实不符、责任难定等问题也广泛存在。
2、行业监管无机制:目前行业并无具体准入门槛,也没有监管部门,缺乏相应的外部监管体系。市场上传统人工监管式、基于互联网远程监管式、基于智慧物联网监管式金融仓储公司鱼龙混杂,相关的专业操作流程标准不一,从监管技术到监管作业再到从业人员资质等等方面都缺乏相应规范。
3、行业风险认知不足:一方面目前很多金融仓储企业盲目追求全智能化,没有切合实际考虑投入产出、实施环境等实际因素,导致成本收益不匹配,缺乏发展后劲;另一方面一些金融仓储企业为获取银行信任、快速开展业务需要,对质押业务提供全部和部分额度担保,这为后续发展埋下了很大的风险隐患。
4、退出渠道缺乏架设:在银行遭遇不良需要及时有效处置抵质押物时,多数的金融仓储企业还未架设良好的退出机制。质押物是否确定手续完整可以代理销售,销售渠道是否打通、处置反应是否及时等等问题都是很多金融仓储企业在实践中广泛存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