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仓储业务指金融机构与物流仓储企业等通过合作创新,主要以仓储物资或仓单等担保品为依托,针对仓储运营过程中的客户提供融资及配套的结算、保险等服务的业务。其担保模式主要是动产(三方)监管和标准仓单,这是金融业与仓储业的交叉创新。目前,金融仓储业务主要有两大类:一是第三方动产监管业务,二是标准仓单业务,目前以前者为多。
金融仓储业务的现状
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沿海的一些银行和物流仓储企业合作,借鉴西方的经验开始了金融仓储创新。其中,中储是我国这一领域的先行者,于1999年与金融仓储银行合作,开展了我国第一单现代金融仓储业务。目前,金融仓储业务已经是中储的核心业务之一。
浙江涌金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创金融仓储模式、专业从事金融仓储业务的企业,于2008年3月应运而生,已为多家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问题。
金融仓储发展过程中,法律与行业环境逐渐改善,金融仓储模式不断创新,总体规模发展迅速,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流通企业的运营。
随着金融仓储模式的创新,我国金融仓储的质物品种得到了很大的拓展,已从初期几个有限的品种拓展到了质地稳定、市场价格波动小、变现能力强的工业原料、农产品和消费产品,如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化工原料、建材等,并新开发了汽车、纸张、家电、食品等品种,从而使融资的对象也获得了极大的拓展。
总体上看,我国金融仓储业务还处于发展阶段,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但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金融仓储业务的不足
金融仓储业务市场尚存在诸多制约因素,表现为拓展范围较窄,业务品种相对较小,服务意识淡薄,有待提升与突破。
风险控制尚有难度。金融仓储业务运作存在着法律风险、操作风险、质押物的风险、商业银行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对这些风险进行细致的识别、评估及其有效的控制,是开展金融仓储业务的一个难题。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在我国,有关金融仓储的现行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法律规定第三方物流企业不可并购银行,金融仓储的业务流程不完善,没有制定相对科学、统一的作业规范。银行没有专门针对金融仓储业务的操作规范,只能运用信贷操作流程规则来办理业务,致使金融仓储业务手续异常繁琐,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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