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宁夏金融信贷环境,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计划》。通过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支持小微企业多渠道直接融资、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等,持续推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以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为目标,完善金融信用服务,主动发掘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潜在客户。优化贷款审批流程,降低信贷综合成本,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和企业申贷获得率。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多渠道直接融资。强化督导引领、政策支持和表彰奖励,提升辖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
持续扩大融资规模,强化货币政策传导,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作用。落实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政策,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资金实力。
落实差异化监管指标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管理,力争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不高于各类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
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和完善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小微企业授信特点的内部尽职免责制度办法并严格执行。
实施融资租赁和保险补贴
对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生产设备以及通过售后回租形式盘活资产的企业,给予每年2个百分点最高300万元的补贴。
对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实收保费不超过2%的,给予保险机构承保额度2个百分点的保费补贴。
发挥“金融+”联席会议平台作用
运用“金融+”平台,发挥部门联合、机构联动、银企联手的协同作用,定期开展融资对接活动,通过金融机构间的合作、金融产品的创新和组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为企业设计开发适合的信贷产品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量身定做”“贴身服务”等方式,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设计开发不同的金融产品,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
根据企业融资主体、融资额度、融资期限、担保方式等要素,提供不同的产品组合服务,满足各类企业的融资需求。
重点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
通过科技金融专项,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贷款给予贴息,对企业科技保险保费给予保费补贴。
通过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创业担保基金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担保融资。
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
引导和推动宁夏再担保集团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明确风险分担比例,利用资本金及自治区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为各市、县(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做好代偿及损失分担业务。
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金融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优化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通过循环贷、续贷、年审制贷款等措施,支持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对接”。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小微企业贷款期限管理,研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产品。
发挥好市场利率定价机制作用
引导借用再贷款的金融机构在市场化原则基础上,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将再贷款优化政策切实传导至小微企业,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积极争取低成本的境外资金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积极向总行争取更多的国际业务权限,采取灵活的金融服务手段,拓宽企业引进低成本资金的渠道。
降低担保费用
各融资性担保机构要规范担保费收取,不得附加不合理要求或违规占用资金。
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微利原则,将平均担保费保持在合理区间。
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中小板、创业板、科技板、新三板等渠道进行直接融资。
推进运用企业债、公司债等手段,提高直接融资占比,实现全方位融资,不断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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