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仓储服务模式是指一个以质押物资监管、价值评估、公共仓储、物流配送、拍卖为核心的综合性金融仓储服务平台。金融仓储服务基本模式可以归纳为两种:基于动产监管的金融仓储服务模式和基于仓单质押的金融仓储服务模式。其中,动产监管又包括动产质押监管和动产浮动抵押监管两种。
第一节 基于动产质押监管的金融仓储服务模式
一、基于动产质押的金融服务模式简介
(一)动产质押监管模式定义
基于动产质押监管的金融仓储服务模式,是指中小企业将其拥有的动产作为担保,向资金提供方如银行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仓储企业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款的信贷业务活动。粮油、棉花、有色金属、钢材、纸浆、玻璃、汽车、橡胶、化肥、原油等,因价值稳定以及市场流通性好,而被纳入质押的范围。动产质押品质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商业银行对风险规避的考虑。在金融仓储服务模式运作中,商业银行和仓储企业实施“总量控制”、“总价值控制”和“不断追求部分保证金——赎出部分质押物”等操作方式,在确保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增强质押商品的流动性。
(二)动产质押监管模式SWOT分析
SWOT分析即强弱危机综合分析法,是一种企业竞争态势分析方法,是市场营销的基础分析方法之一,通过评价企业的优势(Stengths)、劣势(Weaknesses)、竞争市场上的机会(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s),用以在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前对企业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以及竞争优势的定位。基于动产质押监管模式的SWOT分析见表6-1。
(三)动产质押监管模式分类
动产质押监管可以分为静态质押和滚动质押。
静态质押融资是融资企业将商品质押给银行,并存放与仓储企业监管下的仓库,仓储企业代银行占有和监管质物,并向银行出具质押专用仓单或质物清单,银行据此向借款人提供融资。在静态质押中,商品入库后一般不得更换,但可随融资余额减少提取相应部分,直至担保的融资清偿为止。静态质押融资作为存货融资的基本模式,已经广泛应用于生产、贸易企业融资中,为更好地解决客户商品转移库问题,通过仓库租赁的法律安排,实现了在第三方仓库乃至企业自有仓库的质押监管,从而大大拓宽了静态质押融资的适用性。
滚动质押融资是在静态质押融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更为便捷的物流融资方式,其基本机构与静态质押融资类似,区别在于滚动质押融资事先确定质押商品的最低要求值,在质押期间超过最低要求值的部分可自有存入或提取,同时允许质物按照约定方式置换、流动、补新出久。实践中滚动质押融资模式更加契合企业经营需要,灵活性更强,从而为企业经营提供了更多的便利。融资企业可以将其变现能力强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都列入质押商品名单。银行在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基础上为其提供一揽子融资方案,即实现了对物流和资金流的全程监控,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又可以提供企业获得融资额度。
当前,可以广泛使用的是滚动质押融资模式,其具体流程如下。
1.融资企业首先向银行提出动产质押贷款申请,同时与金融机构、仓储公司共同签订第三方委托协议、
2.融资企业将动产质押给金融机构后,仓储公司根据委托对动产作专业化的仓储管理,如进行流量控制管理、存量控制管理、货值控制管理等。
3.依据合约,银行向金融仓储公司发出监管指令。
4.金融仓储公司对仓库实施监管。
5.仓储公司根据监管情况,定期向金融机构和融资企业提出反馈报告。如果质押品价值低于合同约定,则通知融资企业及时补货;如果融资企业无法还贷,则仓储公司负责变现保管物,维护约定方的利益。
6.银行根据金融仓储公司的监管信息及时修正监管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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