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与金融在性质上、业务上,既有共同之处,又各有特点:既有区别,又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一)仓储与金融的共同点
第一,是金融,都属于经济活动中的流通领域,都属于交换活动,交换作为流通过程,是把生产、分配和消费联系起来的中间环节。其目的都是为了增加经济效益,获得利润,发展经济。资源的区位优势导致了仓储的必然产生,而同一地区或者不同地区之间货币资金的清算促成了银行业的诞生。商品流和资金流在真格社会商品经济交换中,扮演者十分重要的角色。
第二,在仓储与金融中,价值规律都起着调节作用,不仅如此,二者都受商品和货币流通中固有的其他规律如自愿让渡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和利润规律的制约。
第三,储与金融同时具有服务特性。从产业划分,二者都属于第三产业——服务业。金融是因为解决社会资金融通问题而产生。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随着荷兰贸易的迅猛发展,贺兰的经济血脉开始变得拥堵起来。当大量的金银货币以空前的速度进入流通环节时,建立银行成为了荷兰人解决问题的探索和手段,阿姆斯特丹银行成立于1609年,大约比英国银行早100年,它是一个城市银行、财政银行和兑换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当时,贺兰所有一定数量的支付款都有经过银行,因此,阿姆斯特丹银行对于贺兰的经济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更重要的是,阿姆斯特丹银行发明了信用,那时叫做“想象中的货币”。同属于服务行业的仓储业和金融业在贸易中的作用相辅相成,从商品的仓储到货币的流通,两者的结合使仓储和贸易的效力急剧提高。
第四,运动结果一样。两者的流通结果都导致了资源的最佳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商品和资金的作用。未完待续,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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